保卫处校园视频监控资料查阅申请表
校区(园):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编号:
申请 查阅人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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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学生□ 教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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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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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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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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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学生)/工资号(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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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阅理由 |
(应含案情概况,证明材料附后,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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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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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 时段 |
年 月 日 时 分 到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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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人承诺: 本人保证申请查阅理由属实;保守在查阅视频监控资料过程中获知的有关工作秘密和他人隐私,查阅过程中不拍照、不录像;承诺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关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信息资料的使用、保密制度,不违规向他人透露视频信息。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查阅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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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内容由申请查阅人自行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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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阅人所在单位意见 |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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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园)保卫办值班干部初审 |
□同意查阅,仅反馈结果 □不同意查阅 □同意查阅,申请人可在指定人员陪同下在指定设备查看视频但严禁拍照、录像(含截图)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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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处领导审批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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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项内容由监控报警中心值班人员如实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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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操作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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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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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操作时间段 |
年 月 日 时 分 到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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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操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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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监控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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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 时段 |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到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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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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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事件的存储 |
是□ 否□ |
存储 期限 |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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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操作人确认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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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园)保卫办值班干部复核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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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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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可在各校区(园)保卫办领取或在保卫处网站“表格下载”专区下载,“编号”由相关校区(园)保卫办填写。
2.校园视频监控资料原则上仅限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和纪检部门,以及本校单位和师生员工查阅;其他校外单位和个人如非紧急情况,不予查阅。
3.请申请查阅人认真阅读“查阅人承诺”,如实详细填写相关内容、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执本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到相关校区(园)保卫办办理。非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和纪检部门的校外单位和个人因紧急情况申请查阅的,所在单位意见可免予签署。
4.请监控报警中心值班人员及时如实填写查阅情况;原则上查阅视频监控资料应在监控报警中心操作管理电脑中存储不低于三个月,请据实填写“存储期限”。
5.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校区(园)保卫办留存;如查阅所涉监控报警中心已委托物业管理,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该监控报警中心值班人员按保卫处审批意见办理、填写和登记后,于完成查阅工作当日交所在校区(园)保卫办留存。
6.本表仅供申请查阅校园视频监控资料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复制、调取(含翻拍、截图)的,请另行填写《保卫处校园视频监控资料复制调取申请表》;复制、调取原则上仅限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和纪检部门,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