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84111784(公文流转、印信管理)
84115099(人事、财务、资产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部门综合事务管理,主要包括综合协调、人事、财务、资产、印信、公文、督办、宣传、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内部控制、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师生户证及档案管理。
政治保卫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4111268
综治与安保联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 84111792
主要职责:
1. 统筹组织平安校园建设;
2. 建立健全的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制度、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监管;
3.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统一考核、统一评估、责任追究;
4.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综合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校园警情综合研判及预警预防,开展安全防范和安保服务督导;
5. 统筹监督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校园综合治理督察;
6. 统筹和监督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管理,统筹消防和安防技术防范系统的规划、运维和应用,实施维修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督察;
7. 统筹组织校警校地协作联动。
南校园保卫(综合治理督察)工作办公室
020-84037524(消防、技防)
020-84111577(综治)
020-84111097(户政、交通)
主要职责:
1. 保一方平安: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全面组织、落实本校园(校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政治保卫、治安、交通、消防、综合治理督察),实施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安全督察,预防治安、交通和消防事故,防范和抵御外部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
2. 指导监督检查本校园(校区)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评估;
3. 指挥和监督保安队伍履行安保服务任务并进行考核;
4. 负责本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修工程消防审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5. 负责与属地国安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和协作联动,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 负责本校园(校区)保卫综合事务、户证和档案管理;
7. 负责本校园安保(每日)行政总值班。
北校园保卫(综合治理督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0-87331732(主管)
87335154(户政)
87333683(治安交通)
87331734(消防)
87331735(综治)
87331733 (校卫队管理)
主要职责:
1. 保一方平安: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全面组织、落实本校园(校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政治保卫、治安、交通、消防、综合治理督察),实施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安全督察,预防治安、交通和消防事故,防范和抵御外部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
2. 指导监督检查本校园(校区)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评估;
3. 指挥和监督保安队伍履行安保服务任务并进行考核;
4. 负责本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修工程消防审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5. 负责与属地国安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和协作联动,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 负责本校园(校区)保卫综合事务、户证和档案管理;
7. 负责本校园安保(每日)行政总值班。
东校园保卫(综合治理督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0-39332297(户政)
020-39336232 (治安交通)
020-39332297(综合管理)
020-39332223(消防)
020-39332297(技防)
主要职责:
1. 保一方平安: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全面组织、落实本校园(校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政治保卫、治安、交通、消防、综合治理督察),实施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安全督察,预防治安、交通和消防事故,防范和抵御外部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
2. 指导监督检查本校园(校区)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评估;
3. 指挥和监督保安队伍履行安保服务任务并进行考核;
4. 负责本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修工程消防审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5. 负责与属地国安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和协作联动,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 负责本校园(校区)保卫综合事务、户证和档案管理;
7. 负责本校园安保(每日)行政总值班。
珠海校区保卫(综合治理督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6-3668006(户政)、3668002 、3668003
主要职责:
1. 保一方平安: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全面组织、落实本校园(校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政治保卫、治安、交通、消防、综合治理督察),实施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安全督察,预防治安、交通和消防事故,防范和抵御外部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
2. 指导监督检查本校园(校区)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评估;
3. 指挥和监督保安队伍履行安保服务任务并进行考核;
4. 负责本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修工程消防审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5. 负责与属地国安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和协作联动,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 负责本校园(校区)保卫综合事务、户证和档案管理;
7. 负责本校园安保(每日)行政总值班。
深圳校区保卫(综合治理督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5-23260060(户政)、23260061
主要职责:
1. 保一方平安: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全面组织、落实本校园(校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政治保卫、治安、交通、消防、综合治理督察),实施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安全督察,预防治安、交通和消防事故,防范和抵御外部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
2. 指导监督检查本校园(校区)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评估;
3. 指挥和监督保安队伍履行安保服务任务并进行考核;
4. 负责本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修工程消防审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5. 负责与属地国安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和协作联动,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 负责本校园(校区)保卫综合事务、户证和档案管理;
7. 负责本校园安保(每日)行政总值班。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修工程消防审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5. 负责与属地国安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和协作联动,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 负责本校园(校区)保卫综合事务、户证和档案管理;
7. 负责本校园安保(每日)行政总值班。
校卫队
联系方式:020-84113965(南校区)、 020-87331733(北校区)
主要职责:
1.负责校园门卫管理工作,限制闲杂人员入校,及时做好校门布防,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2.负责校园车辆出入校门交通指挥及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问询、检查进出校门车辆的职责,限制携带违禁物品车辆、未办理运送大宗物品出校手续车辆、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出入校。
3.负责校园治安巡逻、治安秩序维护、治安纠纷处置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范、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负责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值勤工作,保障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5.承担校园大型活动的交通指挥、治安秩序维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校园内各类大型活动的顺利开展。
6.承担校园报警求助处置工作,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或事故时,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保护现场工作,协助医护人员做好应急救治工作。
7.承担校园义务消防队工作,及时发现并协助扑灭校园内初起火灾事故。
8.协助做好治理“六乱”等校园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