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 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吴慧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通知》、《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2023 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担负起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全力推动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单位内部安全检查。各单位假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保卫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总务部、产业集团等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围绕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组织开展期末安全检查,加强对各单位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巡查,排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抓好消防安全,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安排专人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车入户停放、电池入室充电、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把安全巡查作为假期值班的重要工作内容;抓好食堂及宿舍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加强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实验实训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抓好其他领域安全,全面推进隐患自排查治理。

3.加强师生离校前及暑假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原则,学期末对单位内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围绕人身财产安全、网络安全、健康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诈骗以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内容,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和法纪教育,明确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责任人,建立暑假留校学生网格化管理体系。

4.做好2023年学生搬迁现场安全管理

参与搬迁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培养单位,要做好现场各项安全管理与提示工作,引导师生遵守搬迁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搬迁期间,提醒师生看管好个人物品;不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不遮挡消防栓、挪动灭火器;不擅自进入施工区域。

三、做好假期值班值守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落实好巡查记录、交接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及检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提高教育效果,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各校区(园)保卫办报警电话:

南校园:020-84110110

北校园:020-87330110

东校园:020-39332110

珠海校区:0756-3668110

深圳校区:0755-23260110

 

 

 

 

                           保卫处

                           2023年7月10日